一、赛项名称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能力大赛。
二、赛项目的
为促进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提高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兴趣,发展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为今后省市级技能大赛选拔选手,特举办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技能大赛。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根据幼儿园教师工作基本规范,结合当前幼儿园实际工作现状与发展需要,通过赛项更好的提升学生实践教学的综合职业能力,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技能大赛内容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支持个人竞赛和团体竞赛两种竞赛形式,项目总分为15分,两种竞赛形式评分标准和竞赛内容一致,最后奖项设置分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请参赛选手结合自身情况自选竞赛形式。
项目 1:幼儿歌曲弹唱(8分)
能够根据歌曲的调式调性和情感意境结合幼儿园音乐活动教育特点及相关乐理知识和钢琴技能进行自弹自唱(作品歌谱要求为简谱)。
项目2:歌表演(7分)
结合歌曲情感及内容自主创作肢体动作进行歌曲表演(表演与演唱同步,歌表演时需要清唱)
注:项目1-2运用弹唱技能与歌表演表达对作品的理解, 考查选手的音乐表现力,两个项目运用同一音乐素材,故组合呈现,若选择个人竞赛要求选手独立完成项目1-2,若选择团体竞赛其中一位选手完成项目1自弹自唱,另一位选手完成项目2歌表演。
1. 初赛:参赛选手自选作品进行竞赛,完成报名后将以抽签方式决定比赛顺序,并根据参赛者个人及团体的自身情况,进行现场竞赛展示。
2. 决赛:经初赛竞赛后提前公布决赛选手的入围名单,入围选手以抽签方式决定决赛顺序,从而进行歌曲的弹唱与歌表演展示,并最终确定获奖的人员名单。
(二)竞赛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10月31日(以班级为单位报名,提交电子档报名表)
2.初赛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日
指导阶段:2021年11月13日-21日(对进入决赛学生进行指导,总学时不少于4学时)
3. 决赛时间:2021年12月3日(暂定)
4. 注: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根据学生报名情况通知参赛学生。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分为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均采用团体竞赛+个人竞赛的形式展开(团体参赛人数不得超过2人),初赛及复赛乐器均为钢琴。
2.初赛竞赛方式为:无论是个人竞赛还是团体竞赛都需要自选竞赛作品进行准备并按照时间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赛,现场将由不少于3人的评委进行评议,初赛竞赛完成后将在1-3个工作日完成初赛成绩及决赛入围名单的公示。
3.决赛竞赛方式为:初赛结束后将邀请指导教师对进入决赛的个人或团体选手进行系统化的指导,指导结束后统一按照时间地点进行决赛,决赛作品自选,且不能与初赛作品一致,评委不少于3人进行现场评分,并以此产生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竞赛试题
本赛项初赛与复赛决赛题库均是声乐及钢琴即兴伴奏课程中的作品,范围较大,请参赛选手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即可(简谱)。
六、竞赛规则
要求: 自弹自唱(会弹、会唱)弹唱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竞赛总分数为15分。
1.比赛用品:提供实训教室、钢琴。
2.比赛时间:初赛及决赛作品展示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3.比赛要求:初赛和决赛前统一抽签决定参赛顺序,着装大方得体,佩戴校徽,且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赛场,将参赛作品提前打印一式3份交于评委。
七、竞赛环境
本赛项培训及竞赛均在1号教学楼相关教室进行
1.初赛、决赛在1教204、307、308教室举行。
2.培训根据指导教师相关的要求在指定的教室进行。
3.决赛在1教307实训室举行。
八、技术规范
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掌握声乐基础理论和技能技巧,逐步树立正确的声音概念;能以正确姿势,积极心理状态歌唱,逐步养成良好的歌唱习惯;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体会气息对声音的支持; 能分析处理一般声乐作品,有一定歌唱能力;具有对歌曲美的感受、体验和表现;能够手口一致边弹边唱。
九、技术平台
无
十、评分标准
项目 1-2 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评分标准(共 15 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幼儿 歌曲 弹唱 8 分 |
基本功 | 1. 儿童歌曲演唱完整, 音准节奏准确, 咬字吐字清晰, 歌词准 确无误;真假声结合自然,声音通畅 2.根据儿童歌曲的原调准确弹奏, 指法、触键规范; 和弦编配、 和声织体运用恰当 3.弹唱配合协调,声部平衡,弹唱流畅、完整 |
2 |
表现力 | 1. 演唱情绪的处理独到,彰显歌曲个性。 2.根据歌曲意境编配和声织体, 旋律演奏具有美感; 准确处理 伴奏音色,合理配合歌曲演唱 |
2 | |
儿童化 | 1. 歌曲弹唱富有美感和童趣,能引发幼儿欣赏的兴趣 2.设计的前奏、间奏、尾奏符合歌曲特点, 适合幼儿感受与欣 赏、表现与创造 3.声音能准确表达歌曲情感, 塑造儿童歌曲音乐形象, 适合幼 儿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 |
4 | |
歌 表 演 7 分 |
基本功 | 1.肢体动作协调、优美,动作连接顺畅 2.能合理运用各种舞蹈语汇进行创编 3.儿童歌曲演唱完整, 音准节奏准确, 演唱时气息稳定, 歌曲 演唱情绪与舞蹈动作所表达的情绪相一致 |
2 |
表现力 | 1. 歌曲所表达的情绪与意境把握准确, 体现儿童歌曲的风格特 点 2.动作流畅,能够把握儿童的年龄特点 | 2 | |
儿童化 | 1. 歌表演富有美感和童趣 2.歌曲演唱能准确表达歌曲情感,舞蹈动作创编符合歌曲特点 3.适合幼儿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 |
3 | |
评分 分档 | 基本功扎实,表现力好,创意好,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13-1 | |
基本功较扎实,表现力较好,创意较好,基本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10-1 | ||
基本功较一般,表现力一般,创意一般,不太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7-9 | ||
该项未完成 | 0-6 |
十一、评分方法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按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队人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人数的20%(可四舍五入)。
3.个人赛项与团体赛项评分标准和竞赛内容统一,但最终奖项设置独立为团体一、二、三等奖和个人一、二、三等奖。
十二、奖项设定
赛项决赛:
个人赛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团体赛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十三、赛项安全
无
十三、申诉与仲裁
1.监督组成员由竞赛执委会在开赛前一周随机抽取,经本人确认,竞赛执委会聘任。赛项监督组设组长1人,成员1-2人
2.监督组在竞赛执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竞赛执委会负责。
3.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选手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分院执行委员会提出申诉。分院执行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选手向执行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执行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观摩
本赛项对外公开观摩,观摩对象为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主要采用赛场现场观摩的方式展开、复赛和决赛每场观摩人数为40人左右,观摩时应保持赛场安静,注意赛场卫生及疫情防控等。
十六、竞赛视频
本赛项竞赛过程从复赛开始均采用媒体设备全程视频摄录,后期反馈与各相应课程教学情境中进行观摩学习,大赛闭幕式选取部分具备代表性的视频进行展示,同时作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十七、竞赛须知
本赛项竞赛形式为个人和团体竞赛(团体参赛人数不得超过2人),参赛选手为教育学院在校所以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指导教师为学前教育专业相关专职教师,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工作人员等应注意听从现场指导,不扰乱秩序,保持赛场安静及卫生防疫要点。
十八、资源转化
本赛项资源转化的形式为媒体摄像、包括本赛项每一主题下的资料文本、音频、视频、图片成果等。
十九、疫情防控
为了实现备赛目标、效果、质量的最大化,教育学院积极动员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老师关心学生、跟进辅导,对疫情防控形势下线上备赛的协调与保障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和具体安排。一方面让师生正视疫情还未结束,竞赛期间要做好防护工作,守望初心;另一方面重视本次技能赛,赛出风采。特殊时期,特殊挑战,我校将坚决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要求,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上下同心,同舟共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情况下的技能大赛备赛工作,力争干出成效,争取获得优异的竞赛成绩。